按照自治区农牧厅、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推动集团购买、校园食堂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通知》(内农牧质发〔2022〕582号)要求,市农牧水利局建立了与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的联动机制,摸清了本辖区机关、校园、企事业食堂、小饭桌、酒店等底数,切实保障了集团购买、学校食堂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,构建了食用农畜产品“从田间到校园餐桌”的全程质量可追溯的管理机制,开启了集团购买、校园食堂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新格局。
同时,按照《呼伦贝尔市2023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推进方案》(呼农牧发〔2023〕12号)文件要求,机关、校园食堂索取承诺达标合格证需达到常态化,为保证此项工作有效推进,我局畜牧兽医科(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)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工作组,深入我市内大附属中学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、远方中学、市幼儿园、南区幼儿园、东山幼儿园、北区幼儿园、兴华幼儿园以及新开河镇幼儿园等机构开展了“集团购买、校园食堂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”的推广工作,与学校负责人签订文件告知书,督促校园食堂做好农畜产品的进货台账登记,在购进食用农畜产品时要将“承诺达标合格证”作为合格证明的一种,进行查验留存。
下一步,我局将持续把好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关,构建农畜产品生产主体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、消费者查验留存的良好格局,做到农畜产品来源清、可追溯,切实压紧压实农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。